被派遣勞動者的接受單位是實際用人主體,作為組合勞動關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享有獲得勞動給付的權利,現在不少企業會采用臨時用工的形式,但對于派遣臨時工的管理工作就不是很了解,那么臨時工公司被派遣臨時工要怎么管理?
臨時工公司
被派遣勞動者與正式雇員享有平等的法定勞動權利如參加工會的權利、民主參與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實際用人單位的集體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體息體假、勞動安全衛生等勞動條件標準同樣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述規定。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被派遣勞動者的派遣期限到期,應提前告知,并應協同勞務派遣單位辦理勞動合同的終止手續和工作交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的法定條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